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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web_name}:{web_name}城区三角公园附近道路夜间施工扰民问题
写信时间 2020-07-22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2020年7月22日晚,三角公园附近道路施工人员在22:00以后仍在施工,一直施工至22:40左右,产生大量噪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居民区附近22:00-6:00,12:00-14:00禁止施工的规定,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解决,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0-07-23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环保局

回复情况:咨询投诉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县环境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处工地现场负责人及施工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如因工程技术原因须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报县环境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安排施工工地附近工作人员做好夜间监督,如发生夜间施工现象及时予以制止纠正。